试用期不交社保,签了“放弃协议”拿补贴?这些套路一律无效!

无论你是刚从大学象牙塔踏入职场的新人,还是正在规划职业道路的职场人,在入职或转正的关口,可能都遇到过HR这样的“谈心”:“咱们公司规定,试用期这几个月是不交社保的,等转正了统一交。”“如果你愿意签一份《自愿放弃社保协议》,公司每个月直接把社保这部分钱当做‘现金补贴’发到你工资卡里,多拿点现钱多香啊!”

很多年轻人觉得初入职场多拿点现金也不错,或者为了保住这份工作无奈妥协,稀里糊涂就签了字。今天于洋洋律师要严正地告诉大家:千万别被忽悠了!这些套路全都是违法的,你签的所谓协议,在法律面前一律是一张废纸!

关于社保,国家法律有绝对的强制性规定,没有任何企业可以讨价还价。以下三条铁律,职场人必须牢记:

  • 铁律一:入职30天内必须缴!《社会保险法》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哪怕你只干了一个月,这一个月的社保公司也得交。

  • 铁律二:试用期也是“劳动合同期”!很多公司喜欢拿试用期做文章,这是典型的欺法行为。法律规定,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只要你开始为公司提供劳动,试用期就必须依法缴纳五险,没有任何例外。

  • 铁律三:“自愿放弃”绝对无效!划重点:缴纳社保是法定的强制义务,不是可选福利! 司法实践早就给出过无数次判例:任何形式的放弃社保约定、承诺书、协议书,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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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在职场上遇到了这种在社保上“动手脚”的公司,不要默默忍受,你可以采取以下三个强有力的反击措施:

1. 炒老板鱿鱼,并拿走经济补偿金(N)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,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你可以主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并且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(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)

2. 投诉举报,让公司补缴+重罚带上你的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和考勤记录,直接拨打12333或向当地社保稽查部门、税务部门投诉。相关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,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逾期不改的,公司还会面临巨额罚款。

3. 发生损失,要求公司全额赔偿这是最痛的领悟!如果因为公司没交社保,导致你生病住院无法用医保报销、发生工伤无法获得理赔,或者影响了女性员工领取生育津贴、乃至未来养老金受损。所有的这些实际经济损失,你都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!

社保,是我们打工人抵御疾病、工伤、生育和养老风险的终极安全网。在长远的职业规划中,千万不要为了眼前几百块钱的“现金补贴”,丢掉了一辈子最关键的保障。懂法才能防身,你的合法权益,一步都不能退让。

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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