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家事有约》第一期——维护女性权益,携手反对家庭暴力

2023-03-17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,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,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、法治陕西,西影传媒主办全国首档聚焦婚姻家事大型融媒体普法访谈栏目《家事有约》,由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特约播出。本期节目以“守护女性权益·携手反对家庭暴力”为主题,邀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林瀚,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、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露做客演播室以案说法。


赵婷因丈夫吴华长期对其实施家暴行为,提出离婚,双方协商离婚。但是吴华根据双方协商, 拿到5万元后突然反悔并对赵婷进行恐吓、威胁,赵婷报警的同时选择诉讼解决问题。


本期精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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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暴力认定的标准是什么?

(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 林瀚)


林瀚法官回答:   

法院在认定家庭暴力时较为谨慎,因为家庭暴力的认定会涉及当事人能否离婚、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。一般而言,认定家庭暴力可从以下四个标准进行认定:

1、主体须为家庭中的成员以及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。家庭成员是指基于婚姻和血缘关系的父母、子女及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,如丈夫对妻子、父母对子女、成年子女对父母等,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。2、主观方面是故意。家庭暴力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暴力手段,会给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,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。而且大部分情况下行为人都具有直接故意,即行为人有意识、有目的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或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。3、客体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家庭关系。家庭暴力侵害指的是家庭成员的生命权、自由权、身体健康权等,会使得家庭关系遭受严重破坏。4、客观方面指的是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。因施暴者的行为给被害人身体、心理造成伤害的结果。所以,要认定家庭暴力需要有符合上述认定标准的证据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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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期间发生暴力行为是否适用于《反家庭暴力法》?    

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、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李露


李露律师回答:

适用。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将有同居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内。在恋爱同居期间,若一方遭受家庭暴力威胁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,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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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上如何定义家庭暴力?


林瀚法官回答:

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,备受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,要了解预防家庭暴力,首先要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。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二条首次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进行了规定,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对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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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有哪些,应该如何取证呢?


李露律师回答:

家暴证据主要包括: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、家庭暴力告诫书、施暴人长期发送的电子邮件、短信及微信等骚扰信息、遭受殴打致伤的照片、医院的诊断证明、街坊四邻的证人证言、保证书、承诺书、悔过书等。由于家暴受害者多为女性,因此在取证时一定要注重保护自身安全。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,受害者可以对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、录像,对家暴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、录像,确保留存好充足的证据。一旦发生肢体冲突,或者施暴者已经开始施暴,要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警,请求公安机关出警,必要时请求验伤。妥善保存好报警记录、验伤报告、保证书信、训诫书、照片视频、电话录音或邻居证言等,以便举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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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受家庭暴力后,维权途径有哪些?


林瀚法官回答:

在发生家庭暴力后,受害者可以向妇联、民政部门等组织求助,可以拨打12338向妇联求助或者调解。此外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,报警时要说出准确的地点以便让警察找到。报警时要说明关键词,把面临的危险受到的侵害明确说出来,比如说被谁殴打、被谁挟持了等。报警后要拿到法律文书,比如说行政处罚决定书、家庭暴力告诫书等。当事人还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可以申请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、禁止被申请人骚扰、跟踪、接触申请人及相关近亲属。除此之外,还可以申请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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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?


李露律师回答:
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或者因受到强制、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,其近亲属、公安机关、妇女联合会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,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。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、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,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。需要准备的材料:

1、内容清晰、准确的书面申请。申请中应当写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,联系方式,具体住址。同时应当陈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原因,包括详细的事件经过,被申请人实施的具体暴力行为及后果。

2、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,可提供如下证据:家庭暴力受害人所受伤情的照片,加害人施暴时的视频、录音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、笔录、伤情鉴定意见、告诫书及其他处理结果。受害人就医治疗的诊断证明、治疗记录、伤情证明等。受害人向工作单位、居民委员会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、反映或求助的相关资料及处理结果,可以证明家庭暴力事实的其他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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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暴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?


林瀚法官回答:

施暴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三种:

1、民事责任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,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。

2、行政法律责任。根据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于家暴行为是可以进行治安处罚的。一般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如果情节较轻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如果有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况,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。

3、刑事责任。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《刑法》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、虐待罪、故意伤害罪、故意杀人罪、侮辱罪等罪。

在此,提示大家,在处理家暴问题时,不论伤害大小,都要及时报警处理,给施暴者以警示。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,为自己维权留存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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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,受害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?


李露律师回答:

为切实保障受害者权益,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,我国《民法典》对如何保护家暴受害者的权益进行了规范。具体保护体现在以下几点:1、《民法典》明确将实施家庭暴力作为应当准予离婚法定理由之一。2、《民法典》规定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,因此在离婚时被施暴者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。3、《民法典》规定若是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,家暴受害者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施暴者请求损害赔偿。“损害赔偿”,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4、此外,在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件中,存在大量未成年子女亲眼目睹其父母之间发生家暴行为的案件。未成年子女目睹施暴过程会给其内心造成极大心理创伤,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实际上也同样是家暴的受害人。因此,一旦父母的行为被认定构成家暴,不论是否直接向未成年子女施暴,一般均不宜判决施暴者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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